第四章 七侠镇(1 / 2)
十八里铺,无名客栈门前。
半年来,朱枫几乎每天都在厮杀,杀过的强盗山贼土匪不计其数,也算是为他的皇叔做了一份贡献。几次的生死险境,更是让他的内力翻了一倍,现在终于能够勉强用出惊涛掌第七式巨浪淘沙了。
走进客栈,随意找了个靠墙角的位置坐着,点了两个小菜,就静静的听着客栈里的客人谈天说地。
“二哥,这些天你可听说过‘笑脸血衣’”旁边的一个江湖人士问道。“怎么没听说过,当初我还有幸见过一面,那可真算是少年英雄,且武功高强,剑法凌厉。”旁边几桌的一听这话,顿时一个个听戏的表情,连连喊道“快说说怎么回事”“就是啊,这样的侠士还能让你见到?”
二哥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怎么不能了,那天我带着几个兄弟跟着一个商队....”这般这般如此如此,就把朱枫那天和镖师杀大当家的事给说出来了。一开始问话的人又问了“那不对啊二哥,那这‘笑脸血衣’又是怎么回事”
“这事啊,还得从被救的那些妇孺说起。”二哥说到这喝了杯酒,这才接着道“这位少侠,从京城一路杀到关中,救的妇孺数不胜数,但每当官府盘问起容貌时,这些妇孺又想不起来了,只记得那一身被血染红的衣服,再加上每次行侠之后,必定留下一个用血画成的笑脸,所以官府就用了‘笑脸血衣’这么一个称号,江湖同道们也颇为认可。”
朱枫听到这才知道自己多了这么一个称号,仔细想想也是,每次杀完都差不多天黑了,要不就是天黑潜进去暗杀,所以放人的时候基本伸手不见五指,只有火把闪烁的一点光亮,而且每次杀完人,身上确实总是染满鲜血,这点朱枫自己也无可奈何。
吃完饭要了间上房,朱枫就休息去了,这一路上那紧紧绷着的神经也放松下来,这一觉,整整睡到了隔天上午。起床收拾收拾行囊,来到楼下,开始吃饭。吃完饭来到驿站,租了匹马,慢慢的向七侠镇骑去。
差不多中午的时候,朱枫到了七侠镇,看着写有七侠镇三个字的碑,朱枫不禁感慨,终于来到了这个注定发生许多故事的地方。
把马还给驿站后,缓缓步行在街道上,寻找着记忆中的场景。突然间朱枫看到了一间当铺,万利当铺。迈步走了进去,寻找着记忆中的一个胖子。就见到一个胖子坐在太师椅上,百般聊赖的啃着鸡爪,那鸡爪被他啃得,那叫一个干净啊。
朱枫走到跟前,调侃道“钱掌柜,怎么不吃鸡腿改吃鸡爪啦?”“唉,别提了,我家娘子说我最近太胖了,这样下去早晚得病,就把我爱吃的鸡腿,统统改成鸡爪了。咦,这位小哥,你是...?”钱掌柜说完才发现眼前这人自己不认识,想了半天也没想起来是谁。
“哈哈,钱掌柜真是贵人多忘事,今天本来是来找你叙叙旧的,既然你想不起来,那就改天再来吧”捉弄完钱掌柜,心情大好的朱枫继续逛街,心想既然钱掌柜的当铺在这,那想必同福客栈就不远了吧。
一路走走停停,路过集市,县衙,终于看到了同福客栈。走进去,就看到一位外表英俊的跑堂过来“客官里面请”就给领到了一张桌子旁,“这位客观看着眼生啊,不是本地人吧,吃点什么喝点什么。”“随便来俩小菜,再来壶酒。”“好嘞,您稍等”朱枫看着白展堂的步伐,该说不愧是盗圣吗,蹭的两步就到了厨房,且脚步轻盈,落在地上连个印子都没有,更是无声无息。
转头看看四周,秀才在柜台算账,大嘴在厨房,掌柜的估计在楼上,就差郭芙蓉了,看来离剧情正式开始还有段时间。朱枫细想,该用什么办法留在这里呢,杂役是肯定排除的,先不说跟郭芙蓉有交情,就这样挤掉人家的位置,单说杂役要干的活,朱枫是肯定不愿意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