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七绝论诗!(求收藏!)(1 / 2)
周围客人不乏文人诗客,听得林振国的话,目光中闪过一丝羡慕。
若是其诗词真能作为聚味轩的镇店之宝,那本人的名誉,将大大提升,不说别的,只要聚味轩不倒,他的诗词价钱,绝对会一翻再翻。
诗人文人,一旦出了名,其写出的诗词对联,价钱绝对高昂,且不缺购买者,这就是他们为何羡慕的原因了。
这就等于免费送你一次出名的机会,谁不羡慕?
有多少人穷奇一生无法打出半点名声,写的诗词自然也不值钱,而以聚味轩在全国的影响力,绝对能让莫杰身价翻上一翻。
莫杰闻言,摇头轻笑道:“林董倒是会占我便宜。”
他会稀罕这些吗?有着洛神系统的他,出名身价提高,是迟早的事情,林振国这样做,显然也是明白这一点。
虽然不知道洛神系统的存在,但凭借莫杰此刻所展现的才华,他的崛起是必然的,而这样说,若是莫杰通过第三绝,他这一首诗便作为聚味轩镇店之宝,不就能白白得到一幅莫杰的亲笔诗词了吗?
而且名义上,他也不会受损,只会受誉,可谓一举两得。
见得莫杰识破自己的意图,林振国一声大笑,道:“莫杰,我这可是帮你提前打广告,让你的身价能快速提升,你就别计较这些小事情了。”
莫杰苦笑摇摇头,心中对这个无奸不商的林振国甚是无语,随后转过头,看着那安保手中举着的三宝,笔墨纸,取出其毛笔,手中把·玩了下,随后轻笑道:“林董倒是舍得。”
有着高级书画技能的原因,他对于各式各样的笔也十分了解。
这手中毛笔,可是正宗狼毛笔,所采狼毛,更是及其稀有的天山雪狼的尾毛,经过重重加工,数年方可成。
这一支笔的价钱,绝对在七位数之上,不得不说林振国大气,敢拿这样的宝笔出来给人写。
林振国畅笑道:“这有何不舍,宝笔配能人,既然能够达到第三绝之人,使用此笔也不算埋没它。”
莫杰轻抚笔身,笑道:“你倒是看的开,磨墨,上纸,开考!”
话语一落,周围安保谁敢怠慢?
快速走出两个,一人磨墨,一人摊纸,不过片刻,一切皆以完成。
见得布置完成,林振国大手一挥,大声道:“各位来客,你们也看到了,莫杰要挑战第三绝,书绝,那么必须给他一个安静的环境,才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各位随我回避一下,如何?”
话说完,他第一个表率,朝着通往第四层的楼梯走去。
周围客人觉得有理,点了点头,紧随其后。
莫杰并未阻止,虽然并无太大关系,但能安静想一想,也是不错。
待得所有人离去,莫杰沉思起来。
到底要写什么诗词好呢?
既要反驳林振国的那一句‘祖国一辈不如一辈’,还要衬托出他的狂。
时限五分钟。
第一分钟,没想出来。
第二分钟,还没想出来。
第三分钟,有点头绪。
第四分钟,开始动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