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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六十四章 没药树的寄生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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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块被抛出,掉落在地上,干燥的土壤抖擞下数不清的细粒,飘散在空气之中,扬起一层薄薄的黄雾。

很快,一个大坑就被挖了出来,众人这才看到原本不起眼的小根须下,居然是一块极其巨大的根茎,扁平椭圆,酷似一个超大号的冰壶。

表层的硬土被掘完,下层的土质就变得松散起来,毕方见状将匕首插在地面上,直接上手挖,最后将整个根茎提出地面。

身后的哈雷见状起身走上前,低头嗅了嗅,并没有闻到自己想要的味道,叫了几声,继续躺倒在了地上,侧着脑袋看毕方要整什么东西。

“这东西,挺沉的,有点费力气。”

毕方将大块根茎搬出来,放在地上,拍了拍手上的尘土,接着拔出匕首,对着根茎开凿,坚硬的钢铁与木质碰撞,发出沉闷的邦邦声。

在沉闷的背景声中,毕方抬眼看了眼无人机,说道。

“我不知你们是否听说过纳米比亚这个地方。”

我看过纳米比亚传奇,对里面的北极熊影响很深(吃西瓜

黄金罗盘是吧

有没有一种可能,那部电影叫纳尼亚传奇

记错了不是很正常的,人的记忆又不是什么靠谱的东西(理不直气也壮

“反正在我印象里,纳米比亚的出名程度,应该是和肯尼亚不相上下,属于t1梯队里的,就像埃及一样知名。”

“之前我从尼莫点到南美洲,之后坐飞机去往撒哈拉大沙漠的时候,透过舷窗俯瞰过纳米比亚,也是一个美得惊人的地方。”

“那里的沙漠不是黄色,而是赤红色的。”

纳米比亚的美,可以用“惊艳”形容。

纳米布沙漠,世界上最古老、最美丽的沙漠之一

由于砂砾中含有丰富的铁,氧化后,沙漠表面就变成了红色。

“氧化红”随着日照角度的改变,一天中颜色变化极多,

最神奇的是清晨或黄昏,太阳斜照,朝阳一面鲜红欲滴、背阳一面深邃如墨。

两种鲜明的颜色极具震撼冲击力,撼心、撼神,每一弯弧形、每一片阴影,都闪烁着摄人心魄的弧光。

毕方飞过时恰好是黄昏时分,坐在舷窗上,俯瞰窄窄的沙丘嵴背切割出来的明暗,两边一半红一半黑,红得妩媚、黑得沉静。

八千万年岁月凋刻的红色沙漠,在阳光照射下焕射出迷人的色彩和柔美的线条。

毕方一直遗憾自己穿越撒哈拉的路线中没有纳米比亚,当然,现在他要说的重点也不是这个。

“在纳米比亚的马林塔尔地区,生活着一个名叫布须曼人的原始部落,他们在那片土地上生活了将近两万年。”

两万年!

听到这个数字的观众一愣。

有没有搞错,两万年?

方神是不是口误了,确定不是两千年?

“这种事情上我怎么可能口误,就是因为这样,布须曼人被认为是最古老的土着居民。”

“布须曼人又称‘桑人’。央国殖民者给他们起名为bushman,布须曼是我们的汉语音译出来的,原本的意思是生活在灌木丛中的人,描述了布须曼人的生活状态,现在也成了称呼他们的一个共识性称呼。”

“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是非洲最原始的民族。大部分生活在纳米比亚,小部分在博兹瓦纳和津巴布韦。”

“直到2多年前,布须曼人依然处在史前时期,几乎无人知晓。”

“最早知道布须曼人,还要从丑国杂志刊登的一篇文章,大概是上世纪9年代,一位年轻的女学者来到博兹瓦纳布须曼人生活的部落,一呆就是三个月。”

“她在一篇学术论文中指出,布须曼人生存条件恶劣,有灭绝的危险,呼吁丑国政界督促博兹瓦纳政府把他们占有的丛林退还给布须曼人。”

我猜老丑拒绝了(狗头

地底下没有石油,怎么可能来管你活不活得下去

看到弹幕,毕方摇摇头:“不,老丑还真的介入了,当时老丑直接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咨文。”

“接着博国一听老丑发话,马上做出了给布须曼人退还丛林的计划。”

“可就在布须曼人欢天喜地地迁到原领地后没多久,地质学家宣布,在他们刚刚迁出的丛林中发现了震惊世界的钻石矿产。”

原来不是石油,是钻石啊!

我滴妈,这一招,太损了

“这里面有没有猫腻,我说不清楚,但是非洲大陆的旅行者最关注的话题之一就是布须曼人。”

在匕首的切削下,大量的碎屑从根茎上落下,露出了白色的根茎组织,同时众人也看到了其中冒着的乳白汁液,显然是水分充足。

“他们生活在最贫瘠和荒芜的沙漠地区,作为这片土地最早的霸主,像旧石器时代那样,以狩猎和采集植物的根、茎及野果为生,没有固定的居所,经常随着能打到猎物的地点迁移住处。”

“为了获得生存所需要的水源和食物,布须曼人在夏季常常聚族而居,而到冬季,当水和食物不能满足需要的时候,便开始以家庭为单位向不同方向迁移,四处寻觅食物和水源。但也有些布须曼人在冬季最干旱的季节里被迫集中在唯一的水源周围。”

“既然以游猎为生,在狩猎方面,自然有其他民族没有的本领,同样的,生存上面,也有很多独到的技巧。”

“和夏尔巴人,还有巴瑶人一样,布须曼人本身十分耐渴,已经耐渴到了有些特异的程度,并且对哪些植物能吃,能补充水分如数家珍。”

“就像我现在挖的这个根茎,其实就取自于他们的生存技巧,不然任何人也不可能从地面冒出的一根小须就知道,下面有能补充水分的植株。”

“布须曼人会将根茎切成碎屑,然后从里面挤出汁液喝下。”

“你要做的,就是用石块,或者匕首刮下刨花,然后抓起一撮用力攥,把拇指指向你的嘴巴等着。”

人形自走百科,恐怖如斯!

我常常怀疑一个人的脑容量究竟是不是有限的

这种博学感真的让人着迷

一直觉得懂得多的男生特别有魅力(呐喊

毕方擦擦手,将刚刚切削下的大量碎屑握在手中,仰头挤下,一道细小的水流顺着大拇指流下,正好落入嘴中。

清凉可口,有一种沁人心脾的感觉。

“比刚刚的地下水要好喝不少,带着一种特殊的清香味。”

“其实这种富含水分的植物不仅是人类知道,一些动物也知道,所以在挖出来后,布须曼人会在附近找金合欢树,然后拉出它的树枝,盖在根茎附近,再把根茎埋回去,过一段时间,等它长好后重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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