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给大姐买房(1 / 2)
顾牙子跟夏樱说:这种房子面积小,房间少,所以价格低,比较好出手,县城里这种房子卖的最快!
夏樱说:“知道了,我看着合适的话咱们今天就把手续办了。”
过去看两所宅子离夏樱一远一近,她自然选离她家近的房子。
这所宅子较小,就三间房子,两间耳房,所幸小院里有口水井,不用去外面打水,地方不错,是胡同第一家,房主是一对孤寡老人,在这所房子过世的,有人嫌晦气所以房子卖得慢。
不然,像这种小院卖的还是很快的,因为它面积不大还五脏俱全,稍微有点家底的凑一凑就能买下来。
夏樱看中这宅子是因为它是胡同第一家,宅子靠后是三间房子,右侧是厨房和一间杂物房,水井在厨房外面,左侧往前有个近三十平的菜地,她打算在菜地上盖两间铺子。
这样,前边可以开店,后面可以住人。
就算刘春丫不会做生意,把两间铺子租出去,她以后生活也有着落。
顾牙子给她报价一百四十两,她又往下杀了十两成交了。
两人说好价格后准备去办手续,夏樱想到刘春丫和孩子的户籍。
于是,问顾牙子签了卖身契没在衙门上档怎么算?
顾牙子说:“那肯定不作数。”
夏樱给顾牙子说了一下刘春丫的情况,顾牙子说:“对方既然已经签了卖身契,这个卖身契就相当于放妻书,现在令姐和对方已经没有关系了。
办女户是可以的。本朝规定,十五岁以上无处可去的女子可办女户,现在有了卖身契,您一会儿再给书吏意思一下,应该没问题。”
夏樱一听:太好了,卖身契刚好她带在身上。一会儿把房子买了,顺便把刘春丫的姓名写上帮她把户籍办了。
于是,两人来到衙门,熟门熟路的找到书吏,夏樱拿出卖身契递给书吏看,又大概说明一下情况,顺手递给书吏五两银子。
书吏看到银子,万事好商量,说:“卖身契是无效的,对方既然写了,就说明他承认刘春丫和孩子不是他的妻女,落户没问题,现在打算往哪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