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六章 不堪回首的往事(1 / 2)
“玫玫,伤口沤着永远不会好,只有曝晒在阳光下才会愈合。”
“告诉我,别怕!”
秦小春抱着她,沉声问道
红玫浑身在发抖。
她紧紧抱着小春,指甲嵌入了他的肌肉里,想要寻找足够的力量去剖开这段尘封的伤口。
“别怕,别怕!”秦小春柔声安慰。
好一会儿,红玫擦掉泪水,颤声说出了那段潜藏在心底最痛苦的记忆,最恨的那个男人。
高三那年,田红玫谈恋爱了。
她跟班上最帅气的男生私底下好上了。
那个男人叫陈旭,学习很好,有帅气的黑发,阳光、健康的笑容。
陈旭一米八三,是体育生打的一手好篮球,只要他出现的地方,永远不会缺乏女人的尖叫。
然而,这个女生心目中的男神,偷偷恋上了寡言少语的红玫。
那会儿的红玫,马尾飘扬,手里永远拿着书本,是班上前三的尖子生,是老师们公认的重本料子。
陈旭私底下疯狂的对红玫发动了攻势。
他会在读书馆前堵她,会刻意给她偷偷带早餐,在她生日当天准备精心的小蛋糕。
一心只想考入名校的红玫,心性单纯,在陈旭疯狂、浪漫的爱情攻势下,终于沦陷爱上了这个男人。
两人开始偷偷约会,花前月下拥吻,许下各种美丽的誓言。
就在红玫以为,两人可以一同考入心仪的大学继续成双成对时,意外发生了。
那天周末,红玫正要去图书馆借阅资料。
回宿舍的时候,她听到了有人在墙角说话。
好像是陈旭的声音。
红玫悄悄探了过去,发现陈旭跟一个漂亮的女孩在角落里接吻,两人说着暧昧肉麻的情话。
红玫认识那个女生。
她叫周贞贞,老爸是教育局的人事股长,平日里上学都是车接车送,穿着同学口中的名牌衣服、鞋子。
周贞贞一直喜欢陈旭。
据说高一就开始追求陈旭了,她会给陈旭买耐克球鞋,买杰克逊的唱片,周杰伦的磁带。
她还有红玫和很多同学羡慕的mp3,可以听五月天、陶喆、林俊杰,还有精致的草莓色翻盖小手机!
红玫做梦也没想到,自己初恋、海誓山盟的男生,竟然跟周贞贞在一块了。
她心痛的险些昏厥。
就在她准备离开时,她听到了周贞贞问:“阿旭,我有个堂叔在省体院做副院长,我已经联系好了,只要你分数够,立即给你提档过去。毕业了可以安排在省城留校任教,或者推荐你加入省青年篮球队,有打cbA的机会。”
陈旭说了一堆温柔的情话,那是红玫从未听到过的。
“阿旭,你跟我在一起了,就不怕你的女友吃醋么?”周贞贞在娇笑。
只听见陈旭不屑冷笑:“贞贞,你真觉的我会喜欢田红玫?”
“她算什么东西,一个乡下土狗,浑身散发着泥腿子的土腥味,跟她站在一块我都嫌恶心。”
“要不是她死皮赖脸追着我,我心软答应做她几天男友……”
那一刻,红玫只觉天踏地陷了。
她做梦也没想到,自己的初恋,那个追求自己口口声声说要爱她一辈子的陈旭,竟然会觉的自己作呕?
红玫不信。
她冲出去与陈旭对峙。
然而陈旭搂着周贞贞,对她进行了灵魂鞭挞:
“田红玫,你也不看看自己算哪根葱?说话土气,穿衣打扮土气,你浑身上下都是一股子土鳖的气息,真的令我好讨厌啊。”
“最让我恶心的是你的名字,红玫……你不觉的这个名字像站街小姐一样恶心吗?”
“田红玫,什么时候有了城市户口,再来跟我抢男人吧。”
“呵呵,跟你们这些土鳖、穷比站在一块,呼吸空气我都觉的耻辱。”
“凭你也配得上我家小旭?”
……
无数刺耳的辱骂,像一把把尖刀刺穿了红玫年轻稚嫩的心脏。
红玫不知道是怎么离开的。
她是个单纯的女孩,情窦初开,骤遭这种狗血打击,整个人当时就垮了。
她恨自己来自农村。
她恨土的掉渣的名字。
她恨所有一切与农村有关的烙印,甚至连老家的泥土、花草清香,都会令她感到耻辱、痛苦。
从那天后,她的魂彻底散了。
尤其是看到陈旭和周贞贞在教室里成双成对,对红玫更是一种羞辱和折磨。
学校对她而言,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地狱。
这个时候张波出现了。
他温柔,会带她兜风,他教会了她抽烟喝酒、打牌、烫发,一起滚床单,享受青春的火热。
在那段肆意飞扬的日子里,她在堕落中,终于埋葬了曾经那个单纯的自己。
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些疮疤依然会痛。
那些刺耳的言语,依旧会令她深痕累累,从梦中哭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