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一章 魅力(2 / 2)
毕竟兵器谱的排名一是由于剑的名气,再一个也是因为剑的主人。
就像虚无剑凌仲的虚无剑,号称天下至尊,因为它的重量很少有人能驾驭此剑,所以它的威力也就逐渐被世人遗忘。
在兵器谱上的排名一度跌落到两百名之后,后来落于凌仲之手,重新发挥出它的威力,使它在三年之内重回兵器谱第十一位。
张清风握紧手中的天极剑,就好像一个孩子拥有了新的玩具,忍不住就要把玩一样。
当然上次杀死凌仲,他的虚无剑还在自己后背背着呢。
虚无剑太大太沉重,如果放进箱子里,那其他的宝剑都没地儿放了。
因为张清风先加点的是修为,所以在身体状况上是有点欠缺的。
虚无剑暂时不适合他施展。
只能等自己的身体状况也提升上来,再好好的研究虚无剑了。
听到张清风让自己先回去,幽梦顿时就犹豫了。
她倒是真的不想和张清风去追击血衣楼,因为那太危险了。
可是血衣楼行事一向狡诈,如果她和张清风分离,万一在回去的路上遭到血衣楼的埋伏,那可怎么办。
相反跟在张清风的身边似乎更安全一些。
这样想着,幽梦无比真诚的说道:“张清风公子,我决定与你并肩作战。”
听到幽梦的话,张清风当即毫不留情的拆穿道:“你可快拉倒吧,你明明就是怕回去遭到血衣楼的伏击。”
“而且你跟在我身边就是个累赘。”
幽梦:“……”
“破防值+699。”
“好了,我该出发了,不然一会儿就追不上了。”
血衣楼的行踪诡秘,但这次笑十三带出了不少人,是无法掩掉痕迹的。
这一刻,张清风化身名侦探,循着山道上的蛛丝马迹,一路追了过去。
其实看上五柄宝剑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张清风是想摸透血衣楼的情况,最后再将它铲除。
血衣楼对于大唐帝国而言,以前或许是助力,现在已经变成了毒瘤,必须除之而后快。
笑十三必死,血衣楼必要拔除。
还有李忧那小鳖孙,也不能轻饶。
张清风和幽梦二人沿着血衣楼人撤退留下的蛛丝马迹,很快就离开深山,来到了平原之上。
幽梦不由皱起了眉头。
“看他们的撤退路线,好像是往北边走的。”
张清风点了点头。
“所以你觉得血衣楼最终往这个方向一直走,会到什么地方?”
看到张清风如此诚恳的请教自己,倒让幽梦有些意外。
“很有可能是回皇城,当然也有可能去别的地方。”
“毕竟也不知道他们会一直走,还是中途会拐弯。”
张清风又点了点头,他觉得带上幽梦这个女人还是有点作用的,最起码认路啊。
就像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处于什么位置。
幽梦也挺高兴,张清风之前对自己爱搭不理的,现在倒是对自己热心起来。
也是,以自己的魅力,这小小的少年郎,怎么可能不动心。
只是自己可不是轻易就能被打动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