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抄!给我抄死他!【第三更求鲜花】(1 / 2)
陈歌从头到尾,完全不给几个视频网站面子,甚至连得罪了企鹅视频,都毫不在意!
这样的人,要么是自大,要么就是自信……
然而,不论是从陈歌表现出来的风格,亦或者是他目前为止所观察到的情况来看,李瑞并不觉得,陈歌会是那种膨胀自大的性格。
同时,陈歌选择只卖首播权,其他的版权都自己抓在手里,哪怕是企鹅视频开出3亿6000万的天价,来买断《洪荒》的版权,他也毫不犹豫的拒绝,这更是隐约暴露出了他的野心——
在陈歌看来,《洪荒》能够创造出来的价值,恐怕不止这3亿6000万!!!
李瑞喜欢跟有野心的人合作,因为有野心的人,绝对不会满足于现状,只会表现出更强的侵略性,以及实力!
他有预感,现在《洪荒》的爆火并不是陈歌展现出来的全部实力,后续《洪荒》还会创造出更高的火爆程度!!!
这就是为什么,在其他人都退场之后,他依旧留下来,选择买下《洪荒》的独家首播权的原因!
虽然这里面有豪赌的成分在,而且风险很大,很可能会得不偿失……
但是,他相信自己的眼光,更相信自己的判断!
“野心吗?”
陈歌挑了挑眉头,笑了起来,“这样说,或许也没错。”
“不过,你的选择是正确的,希望我们以后合作愉快。”
说着,陈歌缓缓从座椅上站了起来,对李瑞伸出了一只手。
“合作愉快。”
李瑞同样笑着,和陈歌握了握手。
剩下的,就是关于具体的合同细节问题了……
《洪荒》共36集,400万一集的独家首播授权,分三轮支付,巅峰工作室必须保证《洪荒》的质量,每集的播放量,以及各类指数不能低于一定的数值,同时巅峰工作室必须配合批站的运营宣传等等……
对于合同的问题,李瑞还专门聘请了一个能力值a-和一个能力值a+的律师,当做法律团队。
在仔细的进行推敲,确定没有任何的漏洞和陷阱之后,这才终于签下了合同。
……
“尊敬的陈xx先生,您尾号xxx的银行账户,已成功到账48,000,000.00元,当前您的账户余额为……”
【玩家:陈歌】
【年龄:24岁】
【当前资金:万元】
【成就点:55400】
【已开启科技树:动画制作(中级)】
【拥有产业:一家破烂的国漫工作室。】
【正在使用的道具:动画制作器—中级(剩余租赁时间:358天18小时23分钟)】
【拥有员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