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一章 可怜的士兵(1 / 2)
朱元璋作为农民出身的开国者,知道农民疾苦,因此他制定政策就希望能少给农民增加负担。尤其是养兵这种费钱的事情,因此他发挥出了“创造力”。
1358年,他建立了民兵万户府,专管军屯等事务,首次让军士在金陵龙江诸处屯田。
试点成功之后,随着大明建立,朱元璋于洪武元年(1368)命诸将分军屯种(南)直隶滁州、和州、庐州、凤阳等地。
此后,朱元璋一直非常重视军事屯田工作。他反复告诫全军,对军屯事务做到思想上贯彻、行动上落实。他还鼓励军队到边区和人烟稀少的地方开垦荒地。朱元璋还一再派出督查使,到屯田第一线严加督责。
只要认真抓,肯定见实效。就这样,洪武时期的三百万大军,全部在大明全国各地的卫所里面屯田种地。洪武时军队屯田总计高达八十九万余顷(8900万亩)。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大明所有的卫所屯田,除去卫所自身消耗之外,额外还收获余粮二千七百万石(合33亿斤)。这个数量按照每人每年一千斤口粮计算的话,足够三百万大军一年所需了。朱元璋因此骄傲地说:“吾京师养兵百万,要令不废百姓一粒米。”
这情况不能再好了。马儿很能跑,不但不吃草,还能自己生产多余的饲料,简直完美。
这样的结果对朝廷的确是很好、非常好。
但是,你想过没有,军事屯田的主角士兵是什么情况?
做什么事情都是有代价的。军屯这个制度的成功,它的代价是以士兵的身份世袭为代价的。
经过元末的大混战,明初物资匮乏,连货币也匮乏,经济凋敝。因此,朱元璋想到了一个招。社会不是混乱凋敝吗?那我就把人都固定起来,都安顿下来好好生产就行了。人的户口也因此被定下来了,分为民户(农户、匠户)和军户。
一旦户口身份确定,那这个身份就是永久的、世袭的,后代子孙都只能干这一行。
军户和民户是严格区分的。军户归都督府管,民户归户部管。一旦某一民户家中有一男丁被垛集(强征从军)为军,那么他的一家便永远充军,住在指定的卫所。
被定为军户之后,只有两个途径能脱离军户的身份属性,一是经皇帝特许,二是你很牛,升官至兵部尚书职位。这俩途径,基本跟没有一样。
军户的大概情况:
每户出一男丁当兵,这叫旗军。旗军就干两件事,一是操练守卫,二是屯田种地。
军户家里如果没有成年男丁,那就必须选一个幼儿成为“幼丁”,将来成年后就去当兵。
出征时军装路费自备。
军户耕种田地(军田)在三顷以内者免杂役,三顷以上的必须与民户一起承担杂役。
军户地位低于民户。
概括一下就是:士兵既要打仗卖命,还要种地养活自己,而且各种费用还得自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