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小后妈(1 / 2)
“我问过他要不要些生活费的,他说他有工资,而且我也和他说过,要是没钱了,就找我要的。”
突然觉得自己又出钱又出力,最后还里外不是人。
真的很委屈。
“他呀,就是个二百五,他说他不是正常离职,是直接不干的,对方只愿意给他结算一个月的工资,才一千六百块钱,实在是不够用,又觉得给你添了那么多麻烦,就不好意思再开口要了……”
嗯,那就好意思开口告状!
还是在已成“既定事实”后告状,完全没给我掰正“错误”的机会。不就是想告诉奶奶,我对他也没有“掏心掏肺”那般好嘛。
嗯,虽然我对他本来就不怎么上心。
但他这种上岸第一剑,先斩“资助人”的行为,还是让我瞧不起他。
对他,我是不会去“挟恩图报”的。
真用不着拿这点小事来证明我对他不够好。
将我们之间原本就不多的情份消耗殆尽,这绝对是他的损失。
这世界上永远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对我们好的人,其实并不是义务,而是他在乎我们,等到有一天,对方不在乎我们了,那他干嘛要对我们好呢?
懂得回馈,是对他人善意的一种珍惜,知恩图报,是对真情的一种尊重。
很喜欢一句话:知人长,帮人难,记人好!
心中有多少恩,命里就有多少福。
*——*
2015年,农历三月十四,星期六,阴雨天
父亲带着他新娶的“小老婆”,特意跑来同我一起吃个饭。
这个名叫阿琴的女人。
非常年轻,足足小父亲十二岁,只大我八岁。
留着齐刘海、披肩发,和我差不多高,但看起来比我健康强壮,面色很红润。
五官一般,就那双眼睛很大,像两颗黑黝黝的葡萄。
她算是我第一个合法的后妈。
因为父亲离婚后,就与她领了红本本,其他的女人,不管是跟他在一起多少年,都是非法同居。
名不正言不顺。
他们是过年时,在牌桌上认识的。
就因阿琴这番话:想要追求我,就必须得先领证!我可不是那些随随便便的女人,说几句甜言蜜语,随便请吃几顿饭,就会陪你睡觉。
于是乎,他们才认识三天,就闪婚了。
而这时候,江西那“为爱付出一切”的女人才被家里人“抓”回去不到两个月。
父亲还欠着人家十来万。
真不知道那女人得知了“自己感天动地的深情”在她爱的男人眼里,不值得一提后,会不会发疯?
为了这么个渣男,不顾所有人的脸面“私奔”,卷走家里所有的存款,还丧心病狂地算计自己的女儿……
最后,所有的苦果都得她自己独自品尝。
而与她一起犯下“罪孽”的男人,日子依旧潇洒,娇妻在怀。
我不反对追求“真爱”,但需要保持理性,在寻求真爱的过程中,要明确自己的底线和原则,不要为爱牺牲一切。
真不值得!
阿琴是个很爱笑的女人,一见面就给我来了一个大拥抱。
“我经常听你爸很骄傲地提起你,说他有一个漂亮又懂事的女儿,这闻名不如见面,你本人比他说的要有灵气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