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水仆讲述的故事(15)(1 / 1)
“什么成了?”耳边传来卜杜的声音,我抬眼看去,他已走在我的身边,一脸迷胡地看着我,完全不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
木清接口道:“我来解释吧。”
我们三个,一起在泳池边坐了下来,泳池周边的灯都打开了,夜虫呢喃,水波轻漾,仿佛刚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木清先问卜杜:“告诉我,你现在有什么感觉?”
卜杜想了想,直接取过我拿着的凝露杯,冲着泳池挥了挥,那一池碧水,就在他这一挥之间,倏然不见。
木清微笑,鼓掌赞道:“果然,成了。”
卜杜把凝露杯还给我,再次问:“什么成了?”
木清说:“恭喜你,你和林子刚才成功结合了,我就是你们俩的证婚人,从此,林子以你为主,你可以使用她的所有灵力,从凡人升级为神仙,呵,意不意外?”
卜杜一点儿也不欣赏木清的幽默感,他皱眉道:“你在说什么?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
木清指一指凝露杯,道:“看,你可以随手使用凝露杯了,凝露杯能吸尽天下之水,故此小小一个泳池的水吸进杯里,连水痕都留不下来,这,就是你已经变成神仙的明证。”
卜杜问:“你是怎么把我变成神仙的?”
我也想知道,刚才,我眼睁睁看着木清施为,却一点儿都不懂她到底是怎么做的。
木清解释:“隐形叶和凝露杯,联手防住了灭咒威力,引出了封在林子心脏里那颗钻石泪的灵力。那一杯血水,就是我捏合的水仆和金仆的灵力,启动了金水两系灵力的交融,也就是我替你俩主持的婚礼仪工。最关键的呢,是你们俩还得自己入洞房,所幸,你俩现在都不能自控灵力,全凭巫具牵引,只要水媚完全照我的话做,便算是自觉自愿。刚才,是她自己将那杯血水泼到你脸上,意味着她自愿归你所属,而我用隐形叶里的血气为引,将激活的灭咒威力击入你的身体,咒力立时反噬上,消灭了你身体里的凡人属性。这个世界上,唯一不怕灭咒反噬的身体,就是再世金仆自己的身体,你是金仆的一半,得遇灭咒,非但不会被害,反会主动吸取咒力,消灭身体凡人属性。而你吸收的灭咒,是浸染过水系引咒的,你的身体主动吸取咒力,意味着你自愿要娶水媚。两相情愿,并接收我已捏合在一起的金水两仆灵力,这就算是入洞房啦。恭喜恭喜,林子和你嫁娶已成,接下来,你想做什么,水仆的灵力都会为你所用,而且,我还可以肯定,被点金杖吸取的灭咒核心,现在应该也已回到你的体内。因为你是金仆分金咒的咒身,灭咒外壳入体,你身体内的那一分最强的金仆灵力觉醒,被点金杖吸取的核心受到召唤,自会归依,至于这个灭咒核心能牵引回来多少金灿那边的灵力,我就不敢肯定了。”
我问:“你这样做,金灿不会有查觉吗?”
木清耸耸肩,说:“他会啊,不过,他没什么办法。”
然后,她笑了起来,说道:“前世的金仆,当然比我厉害。但若只是金仆一半的金灿,他现在拿我可没什么办法。说起来,我对金灿始终放不下戒心,多少有些是因为,兰文珠瞧不上那个一门心思钻营的凡人方柏梧吧,林子啊林子,如果你自己不在乎你到底嫁给谁,不妨,就让你的阿珠姐来替你选吧,按照兰文珠的心意,对你来说,卜杜该比方柏梧更加合适。”
我无语,阿珠姐,我能不知道你的心意吗?你选卜杜,不就是因为他跟林子一样,是个热爱大自然的自然人吗?
卜杜却板着脸说:“木仆,你能不能暂缓高兴?金灿有点金杖在手,还有前世金仆的全部记忆,我现在空有偌大灵力,却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这怎么能完成拯救世界的任务?”
木清收敛笑意,说道:“你若愿意牵头,我和水媚,还有火斑、土呆,自然都会帮你,而金灿仅为金仆一半,就算他坚持不肯与你合二为一,让你彻底成为完整的金仆,量他也不敢不配合你,他毕竟,总还是涅母的仆人,不能不遵从涅母的召唤。”
卜杜竟然十分坚决地摇了摇头,说:“木仆,幻形成迎春花后,我一直是休眠状态,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不懂,现在你这是怎么了?我还记得,之前我们都表过态,都要跟着土老大走的,我必须唯土老大马首是瞻,我怎么能牵头呢?土老大要怎么干,我都听他的吩咐,我绝不会越过他去自作主张。”
卜杜的这个态度,完全出乎木清的意料之外,她转过来脸来看我,表情十分困惑。
我叹息,阿珠姐,我的好姐姐,你真是太不了解卜杜了,他若是个肯牵头的性子,以他的家世背景,他能混成把我妈气晕过去的迪拜哥哥那幅邋遢相么?
想当初,我是凡人林子的时候,卜杜明明肯为哥们儿义气与我结婚,我却为什么从来都不想要嫁给他?我为什么,曾经宁可捱到大限去接受父母挑选的盲婚,也没有想过要真的与卜杜结婚?
就是因为,身为林子,我只是个普通平常的女人,总觉得婚姻应该给我带来安全感,而我很了解卜杜,卜杜的个性,令他毫无安全感可言,当然,这不是说他不负责任,只表示,在卜杜的人生概念里,从来就没有对女人、对家庭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的内容。
就比方,卜杜认为,和我结婚仅仅是为了对抗我父母包办我的生活罢了,唬弄过我父母便完事,除此之外别无其它内容……我怎么能想象自己嫁给这样一个人呢?真结婚后,我和他怎么过日子呢?难道两个人仍然是永远钻山穿林,过了今天不想明天?呃,这样,倒也不是不能过,但如果选择这么过日子,我又何必嫁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