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不能拒绝的理由(2 / 2)
没有给导演说话的机会,西装男一口气将自己的想法,通通的说了出来,然后,将自己的双手,放在了下巴下边,等着导演的答复。
“老板,这次事件,责任在我。”
“挑选网红的时候,没有着重考察几人的人品,才导致的这次失误。”
“对于您刚才说的问题,我刚才也考虑过了。”
“先派直升机,将几个网红接回来,然后发文,向公众道歉。”
“最后,再给予陆晨一定的补偿,比如一些积分。”
“您看怎么样?”
导演有些战战兢兢的看着西装男,不知道自己的计划,是否能够得到西装男的认可。
“听起来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就这么将她们接回来,是不是太便宜她们了?”
“咱们的节目,旨在传播正能量,几个欺负熊猫,还偷东西的网红,用直升机接回来,是不是显得咱们是非不分,对于节目的影响,依然是不好的。”
西装男沉吟了许久,张口说道。
导演点了点头,确实,如果就这样将薇薇三人接回来,就会给大家传递一种,网红犯了错,不需要接受惩罚的感觉。
“那,老板,你的意思是?”
跟随西装男多年的导演知道,西装男既然这么说了,应该是有自己的办法了。
“这几个网红,一定要接受惩罚,要不,观众那里交代不过去。”
“不过,她们是咱们请来的客人,咱们也没有权力处罚她们。”
“难办啊!”
西装男叹了口气,有些无奈。
“那,老板,把她们接回来,然后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如何?”
导演想了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西装男听了导演的话,差点气背过气去。
“移送当地公安机关?”
“亏你想得出来,偷点儿吃的,还未遂,公安机关怎么管?”
“顶多就是个罚款,连拘留都做不到,对于这几个百万级甚至千万级的网红来说,几百块,叫钱吗?”
导演猛然想起,之前有个网红因为偷税,被罚了十多个亿的事情,当时还上了热搜。
“那欺负大熊猫的事情呢?”
导演依旧不死心。
“唉,我说,你有时间去研究研究法律行不行啊!”
“大熊猫是保护动物不假,但是这几个网红就是想钱想疯了,想把大熊猫弄出来给观众看看,根本就没有伤害的故意,照样处理不了。”
这个时候,导演才想起来,西装男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自己跟他谈法律,跟关公门前耍大刀没有区别。
“那,老板你的意思是?”
导演已经没有主意了,只能听从西装男的安排了。
“这样,联系一下这几个网红,问问她们,愿不愿意做咱们的选手,参与荒岛求生。”
“如果愿意的话,之前的事情,既往不咎,咱们马上给她们派摄影师过去。”
“节目结束以后,节目组绝对不找她们的麻烦。”
导演听完,下巴差点惊掉了。
要说狠,还是得当老板的狠啊!
就那几个网红,把她们扔到荒岛上,不死也得脱层皮。
关键,还有他们不能拒绝的理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