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倒拖壮牛百步!这是谁的部将?【6000字求订阅求月票】(1 / 2)
曹昂率领着两万多兵马。
从南阳郡鲁阳县出发。
一路自西向东横穿。
先是途径颍川郡,随后是最先归附曹昂的陈国,紧接着是地域面积狭小,人口不算多的梁国。
最后由此进入沛国的谯县。
路途中经过的所有城池,乡村,乃至于聚落,目睹曹家三军过时盛况者,无不为之心下慑服。
多达两万人的正规军。
这放在天下间任何一处,都能算得上极为强悍的势力,更别说群龙无首,内部空虚的豫州了。
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
如此兵威赫赫。
让豫州各郡国中,那些原本不愿意归顺曹家,或者说假意归顺,而后藏有异心的野心之辈。
都在悄然间打消了主意。
若是仅仅如此,那还便罢。
最关键的是随着曹昂大军所至,其在鲁阳县大败袁术,杀的袁术只能率兵仓皇而逃,连城中钱粮都顾不及带走的消息,也在迅速的传播开。
豫州上下很快就皆已知晓。
……
袁术何许人也?
乃四世三公袁家之嫡子,出身于天下间最顶级的名门望族,门生故吏遍布天下,不知有多少人依附袁家而存在。
在众人的心目中。
类似于袁术这等高门贵子,只需大手一挥,振臂一呼,便有无数人前赴后继的投奔于他。
天下云集响应,赢粮而景从。
有钱有粮还有人,甚至还有名声、地位,这样的人放在南阳郡,和一头咆哮世间的猛虎有什么区别?
然而就是这样一头猛虎。
在曹家父子的手中,不仅没有占到半点便宜,反倒被痛揍了一顿。
连虎口大牙都给拔了。
岂能不让众人为之而震撼?
这也侧面反映了一点,那就是曹家拥有比袁术更强的战斗力。
双方在综合实力上。
最差也是同一等的存在。
而如今袁术败走,在豫州大地上肯定没办法立足了,除了袁家占主导的汝南郡之外,其余各郡国的实际掌控者,已经切实的变成了曹昂曹子脩。
那在这种情况下。
还继续和曹家为敌,甚至暗藏反心的话,无异于招惹了一尊庞然大物,很可能下一秒就会被碾成齑粉。
正因为明白这一点。
反对者自然更加惶恐,支持者也越发兴奋,前者如丧考妣,暗自后悔不该和曹家作对,后者则欢欣鼓舞,振奋于投奔了一位明主。
如此一来。
曹昂所率领的军队每到一处。
便受到了各方的势力的一致欢迎,豫州各郡国各方势力,可谓空前团结,用心一致的迎接豫州之主的到来。
曹昂每每在城中歇息时。
总有地方上的宗族代表,以及官府官员前来表忠心,其中不少都是此前已经上了“逆反”名单的。
而对于这些人的表态效忠。
曹昂自然是来者不拒。
他带着大军晃上这么一圈,并且一路各种宣传,目的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只有他的实力越强,名声越大,地方上的本土势力对他越发忠心。
曹家对于豫州的掌控力度就越强。
这里才能逐渐被打造为铁桶江山。
……
就这么一路走走停停。
大军的行进速度可谓相当之慢。
由于在大军的行军路线中,需要穿过梁国,而梁国在谯县北边。
因此必须先绕个半圈,转身南下,才能顺利抵达目的地。
这条路线的全长,本身就在八百里以上,以两万多大军的行进速度,每天机械式赶路,也得要将近一个月。
更何况曹昂并非单纯赶路。
彰显军威,并与途经各县的当地势力打交道,这些也是要花时间的。
故而当曹昂率兵抵达谯县以北五十里处时,已经是一个半月以后了,时间也已到了初平二年的十月份。
此刻曹昂盘腿坐在一棵大树下。
背靠在树干上,仰头看着穿过重重树荫,挥洒下来的些许阳光。
不由得有些心旷神怡。
没想一转眼都到十月下旬了。
等忙完这边的事情,路上再消耗些时间,回到家的时候,恐怕又是一年的年关了吧。
这也将会是自己来到这个时代后,所度过的第三个新年元日。
想起今年年初,自己在濮阳县城外燃放巨型烟花,而太后、貂蝉等一众女眷,皆陪伴在自己身边时的场景。
曹昂便觉得恍如昨日。
那个时候自己还在琢磨着,过完年就率兵北上,拿下魏郡,顺带着把公孙瓒和袁绍都锁死在冀州。
没想到一转眼过去。
这些目的已轻易达成。
甚至还不仅如此,豫州六郡都已有其五,落入自己掌中。
曹家已经扩张成了一个地跨三州,统辖十五个郡的超级大势力,在整个关东地带各方之中可称第一。
只要继续按照路线走下去。
形势始终保持昂扬向上。
那么曹家只会越来越强,实力只会像滚雪球一般疯狂积攒,彼时大汉天下,将轻易落入掌中!
……
“将军,营帐已经搭好了,您要不在帐中小睡一会儿?”
曹昂接过典韦递来的水壶。
正要笑着说些什么的时候。
忽然便见张辽从远处快步跑来,同时身后还跟着几名着骑兵打扮的士兵。
“文远,可是出了什么状况?”
看着张辽面上那颇有几分郑重的神色,曹昂当即站了起来,一边拍着衣服上的尘土,一边向张辽询问。
“回禀将军,末将派往前方的探马来报,在我军的东北方向二十里处,也就是谯县西北处。”
“有两拨人马正在交战,其中一方所属势力不明,但人数较多的那一方,应该是属于黄巾流贼,约有近万人。”
“根据探马的观察,目前黄巾贼占据上风,而另外一拨人马因为兵力太少,且似乎也不是什么正规军,因此已然落入下风,形势颇有些危急。”
“救与不救,还请将军示下!”
原本没往心里去的曹昂。
在听到交战的其中一方是黄巾贼之后,顿时兴趣大增。
咱靠什么起家来着?
可不就是黄巾贼嘛!
自曹家入主兖州开始,一路上不知道打了多少黄巾贼,但凡有打黄巾贼的,那咱曹军一定要帮帮场子。
况且才近万人,像这种小规模的贼兵,放在黄巾贼序列中都排不上号,基本上顺手就可以收拾掉。
……
没有过多犹豫。
曹昂当即便对张辽说道:“黄巾贼专干劫掠之事,能和他们交战的,想必是为了保卫家乡,而自发招募并组建的地方势力。”
“此地既然是豫州境内,那我这堂堂的豫州牧,自然有保境安民,守土一方的职责。”
“这些人合该当救!”
声明了一番大义后。
曹昂对张辽下达了命令。
“文远,你赶紧吩咐下去,让将士们动作都快些,抓紧生火做饭,做好饭之后抓紧时间吃。”
“等吃完了,你立马带人往东北方向推进,率大军包过去,直径截断黄巾贼的后路,让他们无处可逃。”
“我带曹纯先领骑兵过去,看看具体形势如何,若是当真情况危急,便以骑兵冲锋陷阵而解围。”
依照满负步兵的速度。
走完二十里地,基本上大半天都过去了,只有骑兵能来去如风,短时间内穿梭两地。
而对于曹昂的安排。
张辽并未有所异议。
毕竟以两千多精锐骑兵,冲击不足万人的流民方阵,那完全就是一场一边倒的碾压,不存在任何可能的危险。
“末将领命!”
…………
草草的啃了几口干粮后。
曹昂就带着曹纯以及典韦,并同着两千余精锐骑兵,一路向着探马所指明的方向赶去。
二十里地对于骑兵来说属于短程。
因此可以保持着最高速度行进。
两地之间的路程一晃而过,曹昂等人很快就抵达了此前所提到的事发点。
见到了所谓的两军交战。
此刻在交战地点周边的一处小高坡上,曹昂正凭借着他那极为惊人的视力,听着耳畔传来的战鼓声及喊杀声,以高俯低,将下方的情况尽收入眼底。
的确是一多一少两支部队在混战。
人数众多,足有近万人的那支队伍,看起来声势不小,只不过不论是从士兵的精神面貌,还是身着的衣甲,手持的兵器等各方面。
都足以看出,这是一支杂牌到不能再杂牌的部队。
而这支军队最显著的特征。
就是军中将士或在额头,或在手臂上,绑了一条土黄色的麻布,他们的身份已昭然若揭。
正是流窜于天下各地的黄巾贼!
……
当然。
黄巾贼的军队素质很差。
他们的对手也强不到哪儿去。
约摸三四千人。
多数都是身穿麻布衣服,手中拿着竹制武器,仅有极少一部分人能够穿得起盔甲,拿得上铁制兵器。
曹昂一眼扫过,便知道这些人,也只不过是一群庄户汉子,平日里主业还是耕作种田,只是有敌人来犯时,才拿起武器化作乡兵。
双方的军队素质相差不大。
地方乡兵能够凭借着远少于敌人的兵力,坚持这么长的时间,全赖他们在原地修建了大量的防御工事。
土墙土堡,以及壕沟陷阱。
靠着这些防御工事,躲在其中发动防守反击,才是拖延至今的根本原因。
不过在曹昂看来。
守军一方已坚持不了多久了。
从绝大多数土堡土墙后面,都停止发射箭矢,便可知他们的箭枝用完了。
倘若自己不率骑兵赶来支援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