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串门(加更求追读)(1 / 2)
江慕雪回头,看到任冬有些惊讶:“小摩托,您怎么在这里?”
她忽然想起那天在天都饭店的所作所为,顿时脸色通红,这是二人自那次饭局以来的第一次见面,不过二人心照不宣的都没有提在天都饭店发生的事情。
“我今天刚在这买了套房子,似乎就在你家对面。”
任冬指了指身后的房间,如意园都是一层两户,他的眼神偷偷撇了眼江慕雪的黑丝,似乎有这样一个美女邻居也还不错。
这会电梯到了,
“江博士,我先下去买菜了,有空再聊。”任冬直接走进了电梯。
等任冬走后,江慕雪实在按耐不住自己小鹿乱撞的心,急忙拿出手机给闺蜜发了信息:“啊啊啊,莎莎,冬瓜住到我家对面了,我俩成邻居了,”
“我擦,本太后令你速速给我收拾出一间房子,等我晚上下班就搬过去住。”
“休想和我分享冬瓜!”
江慕雪发过去一个张牙舞爪的表情。
“那是我们的冬瓜!”对面莎莎发来了一张二女共侍一夫的表情包,直接把江慕雪羞得钻到地底下。
等任冬买完菜回家之后,
发现江慕雪穿着休闲短裙正站在他门口,她晃了晃手中的两瓶红酒,狡黠的说道:“任总,不介意我来你家蹭个饭吧。”
“又喝酒?”
任冬想起上次吃饭江慕雪喝多的样子,脑门子直冒汗,可此时也不好拒绝,只能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江慕雪跟在他身后,一溜烟的跑了进去。
“你先在这坐会,我去做饭。”
任冬提着手里的菜,走进了全部是天然大理石的厨房。
“我来学学。”江慕雪没有干坐着,凑到跟前想去帮忙,可是又一副怕溅到身上油的样子。
任冬哑然失笑,这小妮子怕是都没下过厨房吧。
江慕雪提着一大块五花肉去水龙头洗了:“今天怎么买了这么大块猪肉?”
“给你做两道拿手菜。”
任冬接过洗好的五花肉,他今天要做的主菜是四喜丸子和红烧肉。
江慕雪就站在旁边好奇的看着,俨然像一个小迷妹一样,唱歌这么好听的冬瓜还会做菜?
任冬先将一半猪肉切成末,另外还弄了点马蹄末,找了个大盆将二者混在一起,最后磕进去两个鸡蛋:“你用筷子朝着一个方向搅拌,我先去弄五花肉。”
江慕雪乖乖接过菜盆,用着自己纤细的手开始搅动,平时她做过不少心血管手术,手上的力气做这点活突然感觉很好玩。
任冬今天选的猪肉是最接近猪肚皮的五花肉,切块在平底锅内煎糊,倒进了一旁的炒锅里炒到肉变色,随后加入水加上盖子开始小火焖肉。
另一边,江慕雪已经将肉馅调好了。
任冬怕粘手,往手上倒了点油,将江慕雪拌好的肉馅揉成丸子,弄好之后,起锅烧油,
江慕雪瞬间躲得远远的。
“这没什么需要你帮忙的了,你先去客厅坐会。”
任冬边说边把肉丸子放在漏勺搁油锅里炸,在漏勺里这样不容易糊,炸到金黄色的时候,任冬就捞出来控油,最后直接在煮锅里煮了起来。
等了有半个小时,任冬端着两盘荤菜走进了餐厅,隔着大老远就能闻得到肉香味,
江慕雪早就馋了,趁着任冬不在的功夫,抓紧拍了两张照片给好闺蜜莎莎发了过去:“今天在冬瓜家里吃晚饭!”
莎莎:“!!!”
任冬去厨房又简单做了两份口水凉面,里边放了好多花生碎。
“尝尝。”
任冬将面端到餐桌上,将自己身上的围裙解掉也坐了过去。
江慕雪闪烁着大眼睛,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红烧肉,和她之前吃过地红烧肉都不一样,肥瘦相间又软又糯:“好吃好吃,任总厨艺相当了的!”
四喜丸子更是香嫩可口,满口鲍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