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惊喜连连与CCTV来电(1 / 2)
李晓凡前面离开纳斯达克交易所演示大厅的时候,雅虎公司的最高股价是52.33美元。
而现在,在接受将近一个小时的采访回来后,屏幕上显示的雅虎股票价格在汹涌的买盘推动之下,已经再创新高达到59.76美元,正在大踏步向着60美元大关进军,离开60美元整数已经只有一步之遥!
华尔街与来自全球的投资者们在各大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的推波助澜下热情高涨,踊跃的买盘像潮水一般一阵又一阵地涌来。
前世首日上市的雅虎开盘股票价格为25.25美元,盘中最高价格为43美元,那天盘中的最高价格相对于开盘价涨幅达到了170%。
今天雅虎的开盘价格为51.06美元,如果能有前世这个幅度的话,最高价格可以达到86美元左右。
当然这都是前世发生的事情,今世很多情况已经发生了变化。股市行情变幻莫测,但是今天雅虎股价的惊人表现让大家惊喜连连,整个纳斯达克交易所演示大厅喜气洋洋,洋溢着喜庆的节日气氛。
唐馨怡惊喜地看着屏幕,兴奋得像个小女孩般蹦蹦跳跳起来,挽着李晓凡的胳膊,不停地催促李晓凡道:
“亲爱的,你控制的296万股的雅虎股票如果按照现在这个价格,你的身价已经达到惊人的1.7亿多美元,折合成你们大陆的人民币已经快达到惊人的15亿元人民币了!我们见好就收,抛掉一些雅虎股票吧?”
李晓凡搂着唐馨怡的小蛮腰,笑道:“亲爱的,莫急。不是我不想抛,而是按照美国法律的规定,我们那三家新加坡投资公司持有的雅虎股票都在锁定禁售期内,暂时还抛不了!”
“啊,还有这个规定啊?”对于投资方面的事情,唐馨怡是个小白鼠,不太懂这些。
李晓凡解释道:
“1929年美国股市大崩盘,发生了严重的股灾。美国政府在1929年这场大股灾之后痛定思痛,建立了各种保护公众投资者的法律和规则。其中,就有1933年颁布的著名美国《证券法》中的《144号条例》。这《144号条例》规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大股东、公司高级管理层和董事等关联方以及从关联方中获得股票的人,在卖出股票时必须遵守严格的慢走和披露程序。这类股票属于‘限制性证券’被予以严格监控。而我们名下的新加坡怡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因为持有的265万股雅虎股票占了雅虎总股本的大约10.2%。所以这265万雅虎股票属于限售股,暂时还不能抛,在锁定期内。我们这265万股雅虎股票要锁定一年之后才能减持,而且减持的时候美国证监会有严格的报备与披露流程规定……”
“哦,这样啊。那亲爱的,你不是还有另外两家新加坡投资公司代持了31万股雅虎股票吗,这31万股只占雅虎公司总股本的很小比例,那总可以抛吧?”
李晓凡回答道:“这31万股也不能抛,暂时也是禁售股!”
“啊,为什么?你刚才不是说美国《证券法》中的《144号条例》只对5%以上大股东或公司高管以及关联方持有的股票有特别减持规定。这31万股代持的股票又不属于此类情况,为什么还不能抛?”
李晓凡解释道:“如果不在美国《证券法》中的《144号条例》里面规定的情况,虽然美国证监会对ipo锁定期没有特别的强制性规定,但是一般会由拟上市公司与承销商签署锁定期协议并在提交上市文件时一同披露。锁定期限制的对象通常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管和部分员工,还会包括红杉资本这样的风险投资机构,新加坡怡凡控股和新加坡龙月、龙梦投资公司这样的早期投资者……”
李晓凡继续道:“虽然美国证监会并不强制要求ipo锁定期,但签署锁定期协议在美股市场已经是很普遍的做法了,承销商一般也会要求签署锁定期协议,像原始小股东的锁定期一般约定为90-180天。所以,雅虎公司在上市之前,主承销商摩根·斯坦利已经让新加坡龙月和龙梦两家投资公司签订了锁定期协议,约定的锁定时间为上市以后的90天。也就是说要三个月之后,到今年的7月中旬我才能抛售这31万股雅虎股票。”
“哦,我大概明白了,真复杂!亲爱的,那你还打算让我去旧金山帮你打理美国的怡凡投资公司,我听到你刚才说的那些,感觉头都有点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