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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进山(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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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嗷!”

花豹发出了凄厉的嚎叫,双目赤红,扭头就对哮天咬去,但哮天非常机敏,一击得手,根本不恋战,立刻就跳远了,不给花豹报仇的机会。

“啪!”

就在花豹攻击无果的空档,刘存义倒拿猎枪,用尽吃奶的劲,对着花豹的腰就全力砸去。

铜头铁骨豆腐腰,除了狗熊、野猪之外,这条定律适用于全部野兽,只要把腰砸断了,就算是有天大的本领,都没法施展。

花豹反应也快,听到耳边传来风声,立刻闪转腾挪,可还是被实木枪托砸到身体,又哀嚎一声,不顾伤势,后腿一蹬,扭头就往草丛里逃跑。

刘存义把手上的枪扔给刘存信,要来了他手上的猎枪,吩咐了一声,让他保护这帮大少,自己顺着血迹,直接追了上去。

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混血女人一直盯着刘存义,刘存信两兄弟,两人年纪不大,但胆量出奇的高,没有因为野兽出现,手忙脚乱。

这个本事,有的人学了一辈子,都学不会,但有些人不用学,天生就会。

身边的大少爷们,都端着气枪,哆哆嗦嗦地躲在司机的身后,等待着结果,其实花豹落地时,他们就应该开枪,这畜牲虽然凶狠,但也是血肉之躯,一轮铅弹打在身上,必死无疑。

刘存信则吊儿郎当的站在草堆前,嘴里歪叼着川渝出产的飞熊香烟,丝毫不担心自己兄长的安危。

“虎哥,谁能胜?”

混血女人对这两兄弟越发好奇,于是问起了身边高大保镖。

沉默寡言的虎哥摇摇头,嘴里轻声说道:“说不准,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

“不过敢追上去,一定是有点倚仗,有压箱底的绝活。”

“再等等,应该很快就会见分晓了。”

“嘭!”

虎哥的话音刚落,密林中就响起了一声枪响。

“结束了嘛?”

混血女人喃喃自语着,好看的双眸一直看着草丛。

草丛最先跑出来的是哮天,它满嘴的血,屁颠屁颠地跑到刘存信身边,用他的裤腿擦着嘴上的血迹。

三分钟之后,扛着枪,手里拿着刀,满身是鲜血的刘存义也走出来了。

答案揭晓了!

虎哥看刘存义的眼神也变了,是满满的欣赏,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殊死搏斗时,单管猎枪只有一发子弹,怎么使用,怎么一锤定音鼓,这里面的学问,可大了去了。

刘存义走到了混血女人面前,连说带比划的,才让对方明白自己的意图,混血女人用英文告诉罗大少,让他出人抬尸体。

两名司机加上刘家兄弟,四人合力,才把花豹从密林中抬了出来。

这花豹从头到尾,将近两米,致命伤有两处,一处是脖子,被猎枪给轰烂了,第二处是腹部,肚子上划开一条三十厘米左右的口子,肠子掉出来大半。

能让顶端的猎杀野兽露出破绽,一定是在最后决战搏命之时,彼此眼中只有对方,押上自己全部筹码。

还是那句话,无限风光在险峰!

出手时没有大少们的踪影,但拍照时一个都落不下,罗大少让司机们把带来的照相机都拿出来,给随行几人留影,闪光灯噼里啪啦的乱闪,为民除害的好名声,在场几位大少当然不能让他落在别人手上。

“这豹子我买了,多少钱?”

过完拍照瘾的罗大少,兴致勃勃地来到刘存义的身边,跟他商量这花豹的归属,虽然这商量中,裹挟着居高临下。

但刘存义并不在意,杀了这畜牲,只是举手之劳而已。

他虽然在文官村只是落脚,但老娘的远方表弟待他们俩兄弟不错,临走之前,帮他老人家搞定点小麻烦,也算是这一个月的房租了。

这花豹身上还算值钱的地方,只有豹骨加皮毛,其他地方,一文不值。

这花豹皮子枯黄,算不上好,买不上价,豹骨倒是好东西,能祛风活血、壮骨强筋,也可以泡酒,当壮阳神药。

但处理起来费劲,需要烘干剔筋,麻烦的狠,卖给这帮大少爷们也好,省得自己两兄弟费力往山下抬了。

“一千块。”

刘存义直接一个狮子大开口,开了个天价。

“可以。”

“下山给你。”

上一次报纸,当一次除豹英雄,是可遇不可求的好事,一千块可买不到这出风头的好事儿。

一千块买刘家兄弟们闭嘴,很划算的买卖,至于说其他人,去丽池喝一顿大酒,再在报纸上署上这帮狐朋狗友的名,就能打发了,扬名的好事,大家都不会推辞的。

再说罗家生意当中就有报社,销量还不小,给自己家少爷宣传造势,义不容辞,罗大少没有犹豫,立刻答应了下来,表示下山就给。

刘存义脸上保持微笑,心里悔的直拍大腿,大骂自己是个瓜皮儿,钱要少了!

捕获了重磅明星,野兔、野鸡就看不上了,狩猎立刻结束,在司机们加上刘家兄弟的帮忙下,才把这头一百三十斤左右的花豹扛到山脚下。

罗大少也没有失约,见花豹上了自己车后备箱,就把从同伴手上凑的一千一百块交到了刘存义手上。

一百块是今天的辛苦费,一千块则是买断花豹。

合情合理!

刘存义接过钱,数都没数,直接塞给了刘存信,让他揣起来。

“罗少为民除害,我一定上报差馆,让世人知晓罗少大义。”

刘存义随口祝福了一句,抱拳告辞,便待着刘存信,哮天返回了文官村。

罗大少也听懂了刘存义的话外之音,满意地点点头,上了朋友的车。

车队没有回文官村,而是直接返回本岛。

阴差阳错的交汇,共同经历一段时光,之后各自返回各自的世界,从此两不想见。

这便是人生!

夕阳西下,一天就怎么过去了。

两人、一狗,回到了文官村,直接进了差馆,骆兴正在摆菜,见这两个混小子回来了,就招呼他们赶紧洗手,准备食饭。

饭还是中午的那一顿大餐,刘存义从烧鸡的盘子内,挑了两块好肉,扔给了哮天,算是给它开小灶,今天它立功不小,没有它的预警,自己就着了道了。

自己则打了一盆晒好的井水,清洗身子,两兄弟把身上的血迹洗干净,换了身干净衣服,才坐在桌子旁,拿起筷子,享用晚餐。

两条肥美的鸡大腿,一条到了骆兴的碗中,另一条则进了刘存信的碗里,刘存义只夹了一块鸡胸啃。

骆兴喝着温好的黄酒,从口袋中掏出一个信封,递给了正在低头食饭的刘存义。

刘存义接过信封,疑惑地打开一看,发现里面是两张身份纸,名字栏上是一连串的英文。

刘家兄弟都上过新式学堂,英文也是略懂一些,虽然是哑巴英文,但读写是没太大问题。

查理?

詹姆士?

这两个烂大街的名字,让刘存义眉头紧皱,把那张詹姆士留下,将写着查理那张身份纸扔给了刘存信。

从今天开始,他两兄弟,就是如假包换的香港市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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