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1 / 2)
上任之后。
梅万里励精图治。
虽然只是主薄的官位,却在海祁县推行了一系列的制度。
青苗法。
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黄不接时。
由海祁县官府给农民贷款、贷粮。
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别随夏秋两税归还。
虽然任然是极高的利息,但是百姓在困难的时候至少有了银两和粮食。
不至于在没有丰收的时候就饿死。
免役法。
将原来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由海祁县官府雇人承担。
不愿服差役的民户,则按贫富等级交纳一定数量的钱,称为免役钱。
地主、官宦也不例外。
农民从劳役中解脱出来,保证了劳动时间。
同时,不愿意服役的地主、官宦也为海祁县提供了财政的收入。
方田均税法。
海祁县清丈土地,核实土地所有者。
并将土地按土质的好坏分为几等,作为征收赋税的依据。
这样一来,那些大地主隐瞒土地的行为逃税的行为被杜绝。
大部分农民免除赋税,得到实惠。
农田水利法。
在海祁县鼓励垦荒,兴修水利。
费用由当地住户按贫富等级高下出资兴修水利。
同时,海祁县的县政府也提供贷款。
兴修水利保证了灌溉,耕地面积增加,农业生产发展,税收增加。
在朝堂之上,面见嬴政之时,梅万里早就准备了五条“富国之法”!
可惜,嬴政并没有给他说下去的机会。
然而,哪怕是在小小的海祁县,梅万里都愿意将这一小小边境小县当作他治国富国变法的“实验地”。
“富国之法”最后一条,必需是高居庙堂中央,最高位置才能实行的。
然而其余五条,哪怕是一郡,一城,一县都能展开!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梅万里盼望着海祁县的变法的试点,可以成为燎原之火,吹遍大秦的每一个角落。
既然获得嬴政的信赖,自上而下改变整个大秦这条路行不通了。
那么就自下而上!
从海祁县开始,逐渐地辐射开去,让变法传播到整个大秦!
或许是,主薄的职位,恰好就是负责垦荒,水利,税赋,差役的。
梅万里的所作所为不算是越权。
或许是,梅万里虽然职级很低,名声却颇高。
好歹是被始皇帝嬴政夸作是“才高八斗”的旷世之才。
罗瀚海虽然跋扈,却也不敢真的把梅万里怎么样。
亦或许是因为罗瀚海这一年半在忙着贪污,无暇顾忌其他。
并且,海祁县税赋高了,罗瀚海也能贪得更多。
又或许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
梅万里实行变法的这一年半,罗瀚海虽然时不时地侮辱梅万里几下。
却也没有过于干涉梅万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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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短短一年半,两次收成的时间!
变法的效果立竿见影!
海祁县的收成比梅万里变法之前,上升五倍有余!!
税赋上升三倍!